MM理论,最初是由美国的莫迪格利安尼和米勒(Modigliani and Miller,简称MM)于1958年提出的,是在没有考虑公司所得税及公司业务风险相同而资本结构不同的情况下,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其资本结构毫无关联。换句话说,无论公司的融资组合如何,该公司的总价值是一样的。此后,在1963年,二人发表了修正的MM理论,即增加了含税条件,他们认为,在考虑公司所得税的情况下,债务会因为利息税的作用而增加企业价值,因此企业的负债率越高越好。MM理论的提出阐明了企业负债在融资结构中的意义,为现代企业融资结构奠定了研究基础。
斯蒂格利茨和韦斯(Stiglits and Weiss,1981)全面系统地从信息结构的角度分析了信贷配给现象,认为不完全信息下的逆向选择会导致存在信贷配给的长期均衡现象,他们对此做了经典性的证明。本斯特和赫尔维格(Bester and Hellwing,1987)在其基础上,基于事后道德风险行为造成的信贷配给现象作了补充。此后,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将其多运用与信贷市场的分析中,他们认为,企业在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时,银行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企业的资信等情况缺乏了解,就会产生决定贷与不贷这种逆向选择;而银行与企业签订合同后,若企业到期未还款或未按照合约专款专用,银行便会采取降低企业的贷款额度等措施来规避道德风险,这种博弈的结果必然会出现“信贷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