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家族企业决策失误问题分析
由于我国生产力还不够发达,家族企业大多产业层次低,规模小,对经营能力的要求不高,所以一般家族企业都是两权合一的,即企业的所有者亲自经营自己的产业,不委托给他人经营,然而,家族企业一般都选择家长式管理模式,即企业由一位强有力人物即企业创始人作为统帅,以家长的身份带领几名亲信,实行高度集权化的管理。尽管家长式决策能够随机应变,提高决策效率,但与迅速决策相对应的除了快速反应外还有快速反应外副产品,就是决策的质量问题。如巨人集团起步阶段,总裁史玉柱,掌握时机,顺应市场的形势,一年之内推出中文手写电脑、中文笔记本电脑、巨人传真卡、巨人中文电子收款机、巨人钻石财务软件、巨人防病毒卡、巨人加密卡等产品,这也逐步确立了史玉柱在企业中的领导地位。电脑业步入低谷时,巨人集团当时仅有1亿资产,然而史玉柱决定拟建12亿元的巨人科技大厦,最终导致企业濒临破产的边缘。家长式管理的局限性、随意性等容易造成企业经营决策的理想化、模糊化,权威、家长制的决策体制属于个人决策体制,不能和企业中非家族成员群策群力,如果个人素质不高,不懂得科学的经营管理以及对市场的预测分析,而只是凭以往的经验决策,这种凭借非理性的判断进行的决策机制难保其所有的决策上都能做到科学合理,轻者造成决策失误,重者危及企业生存。
3 家族企业用人管理问题分析
首先,家族企业创立初期,创造者为了解决资金和人的问题,吸收家族成员加入企业,在血缘、亲缘等亲情关系的联系下,家族成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为了使家族利益得到发展,可以暂时放弃(甚至牺牲)个人利益,不怕苦、不怕累、不计个人得失,拧成一股绳,共谋企业的发展。在企业发展壮大后,为了感谢这些曾经做出牺牲的人,再加上这些人在企业的创立和建设中有一定的经验,企业创造者让他们位于企业的重要位置。其次,一元化的产权关系使家族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十分注重家族之间的血缘关系,把亲戚看做是“内部人”,而其他人看作“外部人”,即使再有能力,在家族企业中也得不到重用,在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尤其是处于领导地位的人员)时,首先考虑这些“内部人”,即使他们管理水平一般或较差。再次,企业为了降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有稳定的企业员工队伍,从而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充足、稳固的人力资源,倾向于选择有亲缘和血缘关系的人员为企业效力,这样就企业就不需要担心人力资源投资流失的问题,这都能降低企业的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最后,由于亲情血缘关系,家族成员比家族以外的人更容易相处,而且亲属之间的辈分等级很明显,长幼有序,这样就容易协调处事。
4 家长式文化模式问题分析
由于历史原因以及条件的限制,改革开放初期的达到创业主的文化素质偏低,大部分都是农村出身,很少受过高等教育或良好的教育,导致他们对建立和维护企业文化的认识模糊和肤浅等[10]。家长式的管理模式体现的是“小家文化”,即靠个人奋斗或家族奋斗解决生存问题,这样一旦解决了温饱问题,容易小富即安。 然而这种“小家文化”与现代经济环境存在着不适。在这中文化中,容易导致企业员工的凝聚力不强。具体来说,一方面,家庭矛盾易渗入企业。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需要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解决。但在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拥有特殊的身份和地位,他们一旦违反了规章制度,非家族成员可能会碍于面子,不愿得罪家族成员,听之任之,这样就会打乱企业的正常秩序,影响企业发展。而如果是家族成员处理问题,家庭和家族的矛盾容易演变成企业中的矛盾并相互纠缠在一起,从而将矛盾复杂化,甚至可能因此使企业核心层出现裂痕,进而影响企业发展。另一方面,在“小家文化”中,企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等级来确定的,企业主通常是家长,拥有全部的权力。在工作表现相同的条件下,家庭成员的待遇要好于非家庭人员。企业也没有民主可言,员工意见不能充分表达,难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培养其主人翁的意识和归属感。
四、优化家族企业管理模式的对策和建议
1 明晰家族企业产权
为了划分家族成员之间的产权有明确的界限,企业内部应引入股份制。在家族成员之间理顺产权关系时可以依据以下原则:首先,贡献原则,如果某个家族成员对企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或牺牲,就多给他一些股份,对他的付出加以肯定。其次,效率原则,如果未来的企业经营中没有某个家族成员情况会变得更糟,企业经营离不开这个家族成员,那么也多给他一些股份。最后,公平原则,我国社会有“不患寡,患不均”的传统,所以股权差距不能过于悬殊,否则产权纠纷难以有效解决。如四川希望集团在这界定产权方面做的非常成功。刘永好四兄弟1991年组建希望集团,1992年四兄弟间便进行了第一次产业分化,促进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1995年,刘氏兄弟进一步明晰产权,并发展起大陆希望集团、华西希望集团、东方希望集团和新希望集团等,200余家企业遍布全国各地。另一方面,企业要划清与挂靠单位的产权界限。部分家族企业过去挂靠集体企业时,由于既没有政策依据,也没有规章制度,再加上时间跨度大,牵涉问题多,所以,应当慎重、客观、积极地对待“红帽子”现象。明确企业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制还是私营经济,是界定企业产权的前提和关键。因此,对假集体真私营的家族企业,要明确其私营的性质,还其本来面目。在处理“红帽子”现象过程中,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一个符合当前实际的合理界定产权关系、有效解决产权纠纷的法规,摘“红帽子”有章可循。如昌宁厂停厂以及几千万元固定资产被冻结后,1994年8月新任黑龙江省委书记岳岐峰得知昌宁厂出走的前因后果,给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做出批示,昌宁落实性质脱去集体经济“红帽子”一事终于解决,给其办了私人企业营业执照请回哈尔滨市,原来被冻结的几千万元固定资产历经数年获得解冻而重新发挥作用。
2 建立授权体系,适当分权
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要将企业的所有权和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3/4/4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元) 中国家族企业管理模式研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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