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房地产信托业还不成熟,对利益主体的保护还存在许多问题。要加强政府对信托机构的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首先在有关法律法规中应明确信托公司、投资者、房地产公司、托管银行等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关联交易和严重舞弊行为的产生;其次应该强化信息披露,应规定一年进行信息披露几次,对于重大事项必须及时、真实、完整地对投资人进行披露;再次应聘请独立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对房地产项目和信托运行状况进行审计和评估;最后应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对违规者惩处的力度,以增强投资者信心。
4、完善人才培养制度
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必须拥有一批具有战略投资眼光、精投资银行业务、懂财务通法律的理财专家,同时,这些人员又必须对房地产业有一个比较全面的把握能力。信托在选择项目时主要由信托经理和项目小组人员决定,投资对象选择不当,投资时机把握不好或管理不善等都有可能造成营运成本的增加或贷款偿还的拖欠,进而影响到信托的营运业绩与市场价值。 由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专业投资经理在我国非常缺乏,所以精通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复合型人才在我国更是少之又少,而优秀的投资经理人才对于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发展又起着关键的作用。我国目前的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中,实际管理人员以房地产专业人士居多,在理财能力上比较欠缺,不利于房地产投资信托的长远发展。必须完善相关人才培养制度,并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的不断发展,在实践中培养该类人才。
引文注释:
(注1)陈太珠,杨和礼:《房地产信托融资分析与研究》,《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年第6期第4页。
(注2)孙飞、孙立:《中国信托业2005年发展回顾与2006年展望》,《金融管理与研究》2006年第1期第3页。
(注3)陈柳钦:《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深圳金融》2004年第12期第12页
(注4)陈柳钦:《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深圳金融》2004年第12期第13页
(注5)孙飞、孙立:《中国信托业2005年发展回顾与2006年展望》,《金融管理与研究》2006年第1期第3页
(注6)陈太珠,杨和礼:《房地产信托融资分析与研究》,《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年第6期第4页。
(注7)黄雷:《论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的房地产信托融资及创新》,《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年第4期35页。
(注8)吴勇:《关于房地产信托的几点思考》,《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第28页。
(注9)陈太珠,杨和礼:《房地产信托融资分析与研究》,《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年第6期第4页。
参考文献:
1.黄雷:《论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的房地产信托融资及创新》,《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年第4期35页。
2.吴勇:《关于房地产信托的几点思考》,《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第28页。
3.陈太珠,杨和礼:《房地产信托融资分析与研究》,《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年第6期第4页。
4.孙飞、孙立:《中国信托业2005年发展回顾与2006年展望》,《金融管理与研究》2006年第1期
5.毛志荣:《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研究》,《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研究报告》, 2004.1.16 深证综研字第0089 号。
6.陈柳钦:《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深圳金融》2004年第12期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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