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股东产权约束弱化。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由于国有股产权主体“虚置”,上市公司缺少所有者的真正严格监督和硬性约束,从而导致“内部人控制”现象,使公司管理权失控。公司“内部人”本身具有谋求私利的动机,在缺乏所有者监控的情况下,他们便把利己动机变成现实,通过信息造假进行利润操纵,以谋求自己的利益。
② 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行政化和政治化趋势。在公司改制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的领导人,摇身一变成了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多数不是按照公司章程选举或选聘产生的,而是由政府人事部门直接任命和委派,并且还保留了国家干部的身份和行政级别,即所谓的“官员企业家”。其结果是董事会不向全体股东负责,不受股东的监督;经理人员不向董事会负责,不受董事会节制,同时也不受经理人市场的约束。这样使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制衡失效。董事长或总经理失去约束和控制,大权独揽,经营者权力被不断强化。当企业的会计行为的价值取向直接受制于经理人员个人利益偏好时,会计就不再是为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反映企业正确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系统,而成为经理人员直接操纵和反映其意图的工具。于是,会计舞弊、人为调节成本利润及合谋进行虚假称述等情况就不断发生。
③ 上市公司缺乏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我国上市公司缺乏科学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和生存的空间。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经理人员的败德行为不可避免。当外部监督和约束不到位时,经营者就与会计人员“共谋”,通过“会计造假”谋求制度之外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