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美不涉及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它既强调了审美判断与逻辑判断的质的区别,又指出了两者之间由于想象力与知性的共同参预而产生的相互联系,并揭示了审美判断作为一种独特的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以及想象力和知性在美感形成中的作用。
三、美是没有目的的合目的性。
美是没有目的的合目的性,从美的对象与目的之间的关系、自由美和附庸美的关系中分析,美是道德的象征。
1、关系指对象与目的之间的关系。在审美领域,审美对象没有外在目的,却符合审美主体的主观认识目的。这种没有目的的合目的性,作为反省判断的先验原理,在康德美学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对象的目的,根据康德在目的的判断论中的分析,可区分为客观目的和主观目的两种。客观目的又分为两种:涉及对象的外在实用目的的是外在客观目的;涉及对象的内在完满性,则是内在的客观目的,而完满性以概念为前提。通过对审美判断质和量的分析,实际上已经否定了对象在审美的领域具有客观的外在目的和内在目的的可能性。那么,主体与客体在审美过程中能够构成的唯一关系是对象的形式与主体主观认识目的的关系,即对象与主体的想象力、知性诸心灵机能的自由运动契合的关系。如我们观赏一盆玫瑰花,既不需要像植物学家那样去了解花的结构、性能,也不对它产生任何欲求,只是花的形象激发了想象力和知性的活跃,使我们在大自然的创造物面前,既欣赏了外在美的形象,又体验到内心的自由,既看到了丰富的个别性,也捕捉到自然在杂多中的合规律性,现象世界所提供的与理性世界所要求的,呈现出高度的和谐和统一。这时审美主体所感受到的特殊的愉快,即审美快感。
2、自由美和附庸美的区别。第一种不以对象的概念为前提,说该对象应该是什么。第二种却以这样的一个概念并以按照这概念的对象的完满性为前提。第一种唤作此物或彼物的(为自身而存在的)美;第二种是作为附属于一个概念的(有条件的美),而归于那些隶属一个特殊目的的概念之下的对象。根据这一标准,只有花、鸟、贝类、壁纸装饰、无标题无歌词的音乐,由于本身并无意义也不表示什么,才符合康德美之为美的标准,而其他对象无不以概念为前提,只能归属于附庸美。至于文学艺术,虽然康德没有提及,但由于它们不可能摆脱内容和意义,自然只能进入附庸美的范围。如果我把一对象所赖以表示的表象和这客体通过一概念来比较(说它应成为什么),我们就不免要把它们同时跟主体的感觉一起予以考虑,那么,如果两方心意状态协调的话,想象力的全部能力就有所收获,鉴赏因审美的愉快和理智的愉快相结合而有所增益。附庸美的“最高范本”为理想美,它是理性概念的表象,鉴赏的标准:“最高的范本,鉴赏的原型,只是一个观念,这必须每人在自己的内心产生出来,而一切鉴赏的对象、一切鉴赏的判断的范例、以及每个人的鉴赏,都是必须依照着它来评定的。观念本来意味着一个理性概念,而理想本来意味着一个符合观念的个体的表象。因此那鉴赏的原型(它自然是筑基于理性能在最大限量所具有的不确定的观念,但不能经由概念,只能在个别的表现里被表象着)更适宜于被称为美的理想。”④这即是说,美的理想不是抽象的观念,而是符合观念的表象,它依一定的理性概念,但又是不确定的概念,它表现为个别形象,但又不是单纯的形式。它虽然离不开一定的经验条件,却不是经验性的范本,而是产生于人的内心,以先验理性为基础,存在于主体心灵的先验审美标准。
3、美是道德的象征。美的理想对于自然来说是无法想象的,只有人,才独能具有美的理想,因为人“作为睿智,能在世界一切事物中独具完满性的理想。”当人类的形象显示出由理性观念所规定的人类自身的最高目的时,就达到了美的理想的境界。“在人的形体上理想是在于表现道德,没有这个这对象将不普遍地而且又积极地(不单是消极地在一个合规格的表现里)令人愉快……。它和一切我们的理性与道德的善在最高合目的性的联系中相结合着,即那心灵的温良,或纯结或坚强或静穆等等在身体的表现中使它表现出来,谁想判定它,甚至谁想表现它,在他身上必须结合着理性的纯粹观念及想象力的巨大力量。”⑤既然人的形体必须表现出理性的纯粹观念,那么按照这种理想的美去鉴赏和评判,就不单单是一个审美的判断,同时也是一种带有道德判断性质的判断。
四、美是不依赖概念的必然性。
1、美的必然性意指美与愉快之间有必然联系。像知识判断必然使人赞同而不产生怀疑一样。但美的必然性既不能由美的对象产生,也不能从知性中获得。假使鉴赏判断没有任何原理,像单纯感官的趣味的判断,那么人们就完全不会想到它们的必然性。所以鉴赏判断必须具有一个主观性的原理,这原理只通过情感而不是通过概念,但仍然普遍有效地规定着何物令人愉快,何物令人不愉快。一个这样的原理却只能被视为一种共通感。这种以共通感为依据的愉快情感之所以具有必然性,是因为它是以认识诸能力的自由活动为内容的情感,其自身是能够普遍传达的,正如美在量的方面能够普遍传达一样。对于共通感被假定存在的理由,并不仅仅是出自心理的观察,而是在逻辑上必须予以肯定,因为普遍传达“这是在每一种逻辑和每一非怀疑论的知识原则里必须作为前提被肯定着的。”即是说,知识能够普遍传达,产生知识的认识能力也是能够普遍传达的,那么引起情感的想象力和知性的活动也可以普遍传达。
2、美的必然性与人的社会需要联系起来。美只在社会里产生着兴趣, “一个孤独的人在一个荒岛上将不修饰他的茅舍,也不修饰他自己,或寻找花卉,更不会寻找植物来装点自己。只在社会里他才想到,不仅做一个人,而且按照他的样式做一个文雅的人(文明的开始);……这人倾向于并且善于把他的情感传达给别人,他不满足于独自欣赏而未能在社会里和别人共同感受。并且每个人也期待着和要求着照顾那从每个人来普遍的传达,恰似出自一个人类自己的指定的原本的契约那样”;又如:某些美的东西,在时间的进度里“并不在自身携带着快乐,却在社会里重要,并和大的利益兴趣结合着,直到最后达到最高点的文明。”⑥在这里把美的必然性与普遍性进行考察,从主观先验理性转向人的社会需要,承认审美情感的传达是促进社会交往和达到人类高度文明的一种手段和途径。
五、美是普遍可传达的愉快感
1、审美判断作为一种特殊的反省判断,它与利害观念无关,所以它不是功利的实践活动;它与逻辑无关,所以不是认识活动;它与客观目的无关,所以它不是道德活动。它只是主体的想象力与知性和谐自由运动与对象形式相契合而产生的快感。审美判断由于心意状态的可传达性而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人的各种心意机能,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必定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因此,审美判断又与认识判断和道德判断无法绝然分割,而存在着一定的联系。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2/3/3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元) 从康德关于鉴赏判断的四个契机谈谈对美的认识(二)......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2/3/3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元)